商丘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信用+园区管理”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近日,商丘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虞城县“信用+园区管理”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商信用办〔2024〕10号),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创新信用管理模式,优化园区治理,擦亮诚信品牌,提升园区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决定在虞城县开展“信用+园区管理”建设试点工作。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商丘市2024年信用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开展信用园区试点工作。
三、出台目的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实现园区治理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信用服务企业经济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信用园区示范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果,发挥示范效益。
四、工作举措
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动态管理;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强化宣传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