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的回应
反映问题: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
办理单位: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结果:
一、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其中,电费按照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
二、充电费用应当明码标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服务费收费模式及标准,并公示运营单位名称等信息,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