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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丘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回应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4-04-07 15:06: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疏导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商发改价调管〔2019〕5号)文件规定:

一、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每立方米2.83元;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部分为每立方米3.67元。

二、对于低收入家庭使用天然气,根据民政部门界定的对象,每月每户30立方米以内(含30立方米)按照每立方米2.6元执行,每月每户超过30立方米按普通居民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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